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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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
为了保障气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上一节:
1 总则
下一节:
1.2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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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
1.4 不适用范围
1.5 与标准和管理制度关系
1.6 与本规程不一致时的特殊处理
1.7 设计文件鉴定与型式试验
1.8 进口气瓶
1.9 出口返销气瓶
1.10 瓶装气体介质
1.11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
1.12 气瓶分类
1.13 气瓶专用要求
1.14 气瓶标志
1.15 监督管理
2 材料
2.1 基本要求
2.2 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
2.3 材料使用和标志移植
3 设计
3.1 瓶体厚度
3.2 气瓶水压试验压力和气压试验压力
3.3 气瓶气密性试验压力
3.4 气瓶实际爆破安全系数
3.5 瓶体金属材料的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
3.6 公称工作压力
3.7 缠绕气瓶内胆与缠绕材料
3.8 设计使用年限
3.9 瓶体结构
4 制造
4.1 制造条件
4.2 气瓶的分批与批量
4.3 管制瓶收底与收口
4.4 焊接
4.5 热处理
4.6 缠绕气瓶
4.7 溶解乙炔气瓶的填料和溶剂
4.8 无损检测
4.9 制造质量的检验、检测
4.10 出厂资料
4.11 产品制造监督
5 气瓶附件
5.1 气瓶附件范围
5.2 气瓶附件设计
5.3 瓶阀制造与安装要求
5.4 安全泄压装置的安装与维护
6 充装使用
6.1 充装许可
6.2 气瓶使用登记
6.3 固定充装制度
6.4 充装基本要求
6.5 充装特殊规定
6.6 液化气体的充装系数
6.7 气瓶及气体使用的安全规定
7 定期检验
7.1 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
7.2 气瓶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
7.3 检验工作安排
7.4 检验周期与报废年限
7.5 提前检验
7.6 气瓶检验前处理
7.7 检验项目和要求
7.8 检验记录和报告
7.9 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8 附则
附件A 气瓶品种、品种代号及相应的产品标准
附件B 气瓶标志
附件C 常用瓶装气体的饱和蒸气压、充装系数及物性
附件D 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附件E 气瓶国家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