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热处理


   (1)气瓶的热处理应当采用整体热处理,热处理装置应当保证有效加热区温度分布的均匀性;
      (2)制造单位应当进行热处理工艺评定,并制定出热处理工艺规程和重复热处理工艺要求,并且应当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对需通过热处理保证瓶体材料力学性能的气瓶,其热处理工艺应当保证同一产品不同部位性能的一致性;
      (4)需经消除应力热处理的焊接气瓶,如果再施焊,应当重新进行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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