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的规定,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气瓶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气瓶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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