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手、脚部保护装备


9.5.1 消防员佩戴的手部保护装备应符合GA 7的要求
9.5.2 消防员佩戴的脚部保护装备应符合GA 6的要求。
9.5.3 消防员在作业中必须佩戴消防手套、灭火防护靴,并与个人防护服装协同使用。
9.5.4 消防组织应在配发消防手套和灭火防护靴时向消防员说明其使用局限性(如对特定的化学危险品、病毒、病原菌等不起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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