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总则


10.1.1 消防组织对紧急事件的处理应符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防毒抢险勤务规程》的要求。
10.1.2 消防组织应建立符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要求的消防调度和事故通信系统,并确保其畅通。
10.1.3 消防组织应辨识灭火救援作业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并制定规避风险的操作规程。
10.1.4 消防组织制定的灭火救援预案中,应包含针对现场消防员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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