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现场医疗救护
10.17.1 消防组织应制定针对消防员的现场医疗救护标准操作程序。
10.17.2 在只有一个消防中队到场时,中队卫生员应随车到达现场,指挥车中应按附录F的F.1配备医疗器械和药物。
10.17.3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中队到场时,消防医生和医疗救护车辆应到达现场提供医疗保障。
10.17.4 在大型或复杂的灭火救援作业中,应与社会医疗、救助等相关部门联动,提供对于现场消防员的医疗保障。
10.17.5 消防组织应及时对从危险区中撤出的消防员进行身体检查。
10.17.6 消防组织应及时对现场受伤的消防员进行院前处理,并将其移送至合适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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