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一般规定
17.1.1 本章适用于炭化室高度不大于6m的大、中型钢筋混凝土构架式焦炉的基础的抗震鉴定。
17.1.2 焦炉基础的抗震鉴定,应重点检查基础构架,抵抗墙,炉端台、炉间台和操作台的梁端支座,以及焦炉的纵向拉条和刚性链杆。
条文说明
17.1 一般规定
17.1.1 我国炭化室高度不大于6m的大、中型焦炉中绝大多数是采用钢筋混凝土构架式基础。震害调查表明,该种形式的焦炉炉体、基础大多数震害轻微或完好,仅有少量震害较严重。
17.1.2 本条所列的抗震鉴定重点,是基于焦炉基础的震害经验及其受力特点给出的检查要求。
1975年海城7.3级地震时,7度Ⅱ类场地的鞍钢化工总厂,钢筋混凝土构架式基础仅部分开裂,结构基本完好。
1976年唐山7.8级地震时,处于10度Ⅱ类场地的唐山市焦化厂,两座钢筋混凝土五柱构架式焦炉基础的震害大致相同,简述如下:
1 基础构架:构架梁基本完好,仅在边柱节点处,有的梁局部因挤压而劈裂。边柱(铰接柱)上端的破坏比下端严重。上下端节点的混凝土均呈挤压破坏,混凝土酥碎。三排中间柱(固接柱,包括中排柱在内)则是下端节点的破坏比上端节点严重得多,上端距梁底以下1.2倍~1.4倍柱截面高度的范围内在柱截面高度(长边)表面上出现局部挤压破坏裂缝;下端距地坪1.2倍~1.6倍柱截面高度范围内在长边表面上出现单向或双向斜裂缝,严重者混凝土剥落,钢筋局部弯曲。上述震害主要是由于横向水平地震作用所致。
2 抵抗墙:抵抗墙柱距底部约0.7倍柱截面高度(长边)的范围内在背向焦炉的截面短边表面(外表面)上出现多条水平裂缝,在柱截面长边表面上出现由外侧底部沿焦炉方向由下往上的多条单向斜裂缝。这些水平裂缝和斜裂缝产生于纵向振动,当炉体在某侧抵抗墙方向振动时,另一侧抵抗墙悬臂柱在柱顶纵向拉条的作用下外侧受拉,下端弯矩最大,故出现柱外侧面(短边)底部的水平裂缝和上述走向的柱长边表面单向斜裂缝。
3 纵横拉条无破坏。从焦炉炉体的震害来看,炉体外观完整,没有松动和掉砖,炉柱顶未松动,整个炉体基本完好,可知纵横拉条保证了炉体的整体性。再从上述抵抗墙柱由纵向地震作用引起的裂缝位置和斜裂缝走向来看,也可知在纵向振动时纵拉条起到了联结抵抗墙、焦炉炉体与基础构架使之成为整体的重要作用。因此,纵横拉条也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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