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外粘增强纤维织物或其预成型板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
10.1.2 外粘纤维织物或板材加固混凝土承重结构时,其施工程序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工序(图10.1.2)进行。
图10.1.2 施工程序框图
10.1.3 粘贴纤维材料的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结构胶粘剂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若未作规定,应按不低于15℃进行控制。
    2 作业场地应无粉尘,且不受日晒、雨淋和化学介质污染。
10.1.4 防护面层的构造和施工应符合设计规定。对各种不同面层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一般规定
10.1.1 粘贴纤维复合材增强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是一项新兴的结构加固技术。近年来在各种结构加固工程上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其工程量的增长尽管很快,但良莠不齐的现象也日益令人担忧。为了确保工程使用的安全,有必要对其施工过程予以控制;对其施工质量检验予以规范化。为此设置本章,但其内容仅涵盖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粘贴纤维复合材的加固工程。
10.1.2 本条规定了粘贴纤维复合材工程的一般施工程序,可供现场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制订施工技术方案使用。在执行本条时,应注意的是纤维复合材的用胶,在国内外均分为两类:一类需要涂刷底胶;另一类则免除底涂。两者所用的胶粘剂品种不同,其施工程序也不同,必须予以区别对待。但前段时间在福建等多个省份发现:有些信誉欠佳的施工单位,明知其所用的是配有底胶的浸润―粘结胶粘剂,但却为了多赚取工料费,不仅肆意偷工减料,而且还曲解规范,竟称规范允许不刷底胶,以混淆视听,致使不少结构加固工程留下了安全隐患。因此,应提请监理单位予以严密注意,一经发现这种偷工减料行为,便应将该工程直接判为质量不合格工程。
10.1.3 最近有不少结构胶粘剂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都标注了该胶可在不低于5℃的环境中进行粘贴施工。这也就意味着该胶已经过改性,否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几乎所有的试验均表明:未经改性或改性不当的合成胶粘剂,若在低于15℃的环境中进行粘贴施工,不仅其固化速度缓慢,而且将由于固化不良而导致粘结强度急剧下降。因此,若所用的胶粘剂,其使用说明书为复印件,或是其使用说明书无明确标注,则均应视为未作低温固化改性的胶粘剂,而要求其施工作业应在不低于15℃的环境中进行。
10.1.4 防护面层对采用纤维复合材的结构加固工程十分重要,因为它在防止人为破坏、火灾以及紫外线照射等方面都能起到很可靠的防护作用。因此,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以确保防护面层的施工质量。同时,由于可用作防护面层的材料与构造很多,因此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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