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M 碳纤维织物中碳纤维K数快速判定方法
M.0.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碳纤维织物(布)中碳纤维纤度——K数的快速检测与判定。
M.0.2 应用条件
当采用本方法测定碳纤维K数时,该织物必须是以机织工艺生产的单向连续纤维稀纬定型的产品。
M.0.3 术语
经纱密度 warp density
织物经向单位长度内碳纤维纱线根数;一般以根/10mm表示。
注:检测时应注意,本术语所谓的纱线根数,也称束数,但不得误解为单丝的根数。
M.0.4 原理
本方法系通过检测碳纤维织物的经纱密度来判定其纤度(K数)。检测应在室温条件下,用往复移动式织物密度镜或直尺,测量一定宽度ai(一般取ai≥100mm)内碳纤维经向纱线根数,并按下式计算其经纱密度(Ni);
M.0.5 检测方法
1 将受检的碳纤维织物平铺在平整台面上。在不施加张力的状态下,把往复移动式织物密度镜或直尺按垂直于碳纤维纱线方向放置在碳纤维织物上,使织物密度镜或直尺的标线的左侧起点与纱线的同侧边缘相重合。
2 测量织物密度镜或直尺的起点至最终计数的纱线右侧边的精确长度。
3 样本量确定:每检验批织物取样1m2;每平方米织物测10个数据。
4 计算得到的经纱密度,以平均值表示。
M.0.6 判定规则
1 按表M.0.6给出的经纱密度与碳纤维纱线纤度(K数)对照表,判定所检测碳纤维织物的K数。
2 当检测的经纱密度超出表M.0.6某一最接近的经纱密度范围,而又不落入另一经纱密度范围时,应加倍抽样复验该碳纤维织物的经纱密度。若复验结果合格,仍可判该织物的K数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给定值;若复验结果不合格,则判定该织物说明书的给定值与实际不符,应予退货;不得用于工程上。
本方法适用于碳纤维织物(布)中碳纤维纤度——K数的快速检测与判定。
M.0.2 应用条件
当采用本方法测定碳纤维K数时,该织物必须是以机织工艺生产的单向连续纤维稀纬定型的产品。
M.0.3 术语
经纱密度 warp density
织物经向单位长度内碳纤维纱线根数;一般以根/10mm表示。
注:检测时应注意,本术语所谓的纱线根数,也称束数,但不得误解为单丝的根数。
M.0.4 原理
本方法系通过检测碳纤维织物的经纱密度来判定其纤度(K数)。检测应在室温条件下,用往复移动式织物密度镜或直尺,测量一定宽度ai(一般取ai≥100mm)内碳纤维经向纱线根数,并按下式计算其经纱密度(Ni);
(M.0.4)
式中:ni——在ai宽度内纱线的总根数。M.0.5 检测方法
1 将受检的碳纤维织物平铺在平整台面上。在不施加张力的状态下,把往复移动式织物密度镜或直尺按垂直于碳纤维纱线方向放置在碳纤维织物上,使织物密度镜或直尺的标线的左侧起点与纱线的同侧边缘相重合。
2 测量织物密度镜或直尺的起点至最终计数的纱线右侧边的精确长度。
3 样本量确定:每检验批织物取样1m2;每平方米织物测10个数据。
4 计算得到的经纱密度,以平均值表示。
M.0.6 判定规则
1 按表M.0.6给出的经纱密度与碳纤维纱线纤度(K数)对照表,判定所检测碳纤维织物的K数。
2 当检测的经纱密度超出表M.0.6某一最接近的经纱密度范围,而又不落入另一经纱密度范围时,应加倍抽样复验该碳纤维织物的经纱密度。若复验结果合格,仍可判该织物的K数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给定值;若复验结果不合格,则判定该织物说明书的给定值与实际不符,应予退货;不得用于工程上。
表M.0.6 经纱密度与K数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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