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一般规定


21.1.1 本章适用于以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加固承重结构混凝土构件和砌体构件的施工图复查、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
21.1.2 结构构件增大截面灌浆工程的施工程序及需按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应按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安装模板的工序中,应增加设置灌浆孔和排气孔的规定。
    2 在灌浆施工的工序中,对第一次使用的灌浆料,应增加试灌的作业;当分段灌注时,尚应增加快速封堵灌浆孔和排气孔的作业。
21.1.3 灌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结合结构的特点进行论证,并经审查批准。


条文说明

21.1 一般规定
21.1.1 在结构加固工程中使用的水泥基灌浆料,不仅有其专门的安全性要求,而且有其专门的工艺要求。因此,本章规定的灌浆工程适用范围,也是以采用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为前提确定的。之所以作这样严格的区分,是因为目前在结构加固工程中滥用灌浆料的情况较为严重。如果不加以限制,可能导致出现安全质量问题。
21.1.2 灌浆工程的施工程序及需按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基本上与混凝土增大截面工程相同,仅需在加工、安装模板和灌注施工的工序中考虑到灌浆的特点、手段和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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