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8.6.1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宜用于室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设。
8.6.2 暗敷于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刚性塑料导管,应选用中型及以上管材。
8.6.3 当采用刚性塑料导管布线时,绝缘电线总截面积与导管内截面积的比值,应符合本规范第8.3.3条的规定。
8.6.4 同一路径的无电磁兼容要求的配电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及根数应符合本规范第8.5.3条的规定。
8.6.5 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宜穿于同一根刚性塑料导管内,当符合本规范第8.3.5条第1~3款的规定时,可除外。
8.6.6 电线、电缆在塑料线槽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
8.6.7 刚性塑料导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的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8.6.8 当刚性塑料导管布线的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加装拉线盒(箱)或加大管径。
8.6.9 沿建筑的表面或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塑料导管(槽),宜在线路直线段部分每隔30m加装伸缩接头或其他温度补偿装置。
8.6.10 刚性塑料导管(槽)在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装设补偿装置。
8.6.11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在线路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专用附件。
条文说明
8.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8.6.1 刚性塑料导管(槽)具有较强的耐酸、碱腐蚀性能,且防潮性能良好,应优先在潮湿及有酸、碱腐蚀的场所采用。由于刚性塑料导管材质较脆,高温易变形,故不应在高温和容易遭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明敷设。
8.6.2 刚性塑料导管暗敷于墙体或混凝土内,在安装过程中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外力作用,需要足够的抗压及抗冲击能力。IEC 614标准将塑料导管按其抗压、抗冲击及弯曲等性能分为重型、中型及轻型三种类型。暗敷线路应选用中型以上的导管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规定。
8.6.7 由于刚性塑料导管材质发脆,抗机械损伤能力差,故在引出地面或楼面的一定高度内,应穿钢管或采取其他防止机械损伤措施。
8.6.9 刚性塑料导管(槽)沿建筑物表面和支架敷设,要求达到“横平竖直”,不应因使用或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形或损坏。因此,宜在管路直线段部分每隔30m加装伸缩接头或其他温度补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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