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路堑


8.4.1 路堑边坡高度不宜超过20m,路堑设计高度超过20m时,应采用隧道或明峒。对强风化、岩体破碎的石质路堑、特殊岩土和土质路堑的边坡高度,应严格控制,并应采取支挡防护措施。
8.4.2 路堑设计应减少对天然植被和山体的破坏。
8.4.3 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防排水措施、施工方法,并结合自然稳定山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及力学分析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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