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缓和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加宽计算
E.0.1 缓和曲线引起的几何加宽量,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 缓和曲线内侧加宽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2 缓和曲线外侧加宽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p内,ep外——缓和曲线引起的曲线内、外侧限界加宽量(mm)。
E.0.2 轨道超高引起的加宽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h内,eh外——轨道超高引起的曲线内、外侧限界加宽量(mm);
χ——为计算点距离缓和曲线起点的距离(m);
L——缓和曲线长度(m);
R——圆曲线半径(m);
h——圆曲线段轨道超高值(mm);
h缓——缓和曲线上计算点处的超高值(mm)。
(Y1,Z1)及(Y2,Z2)——计算曲线内、外侧限界加宽的设备限界控制点坐标(mm)。
E.0.3 引起加宽量的其他因素可包括欠超高或过超高引起的加宽量和曲线轨道参数及车辆参数变化引起的建筑限界加宽量。其他因素引起的加宽量值,车站地段应取10mm,区间地段应取30mm。
E.0.4 缓和曲线上限界加宽总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曲线内侧: E内=ep内+eh内+e其他 (E.0.4-1)
2 曲线外侧: E外=ep外+eh外+e其他 (E.0.4-2)
式中:e其他——其他因素引起的加宽量值(mm),应按本规范第E.0.3取值。
E.0.5 缓和曲线段建筑限界加宽(见图E.0.5)应分为内侧加宽和外侧加宽。
图E.0.5 缓和曲线段建筑限界加宽适用范围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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