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 通风、空调与供暖
24.6.1 中央控制室内环境温度宜控制为16℃~27℃,中央控制室和各系统设备房每小时内的温度变化不宜超过3℃,各系统设备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关规定设置,并宜按不低于B级要求设计。
24.6.2 模拟屏前后的温差不宜超过3℃。
24.6.3 中央控制室及设备房应维持正压。
24.6.4 中央控制室、运营管理区、设备区的空调系统应分开设置。
24.6.2 模拟屏前后的温差不宜超过3℃。
24.6.3 中央控制室及设备房应维持正压。
24.6.4 中央控制室、运营管理区、设备区的空调系统应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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