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特殊水处理
《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CJJ 32—89
4.0.1 当需要向含藻原水中投加液氯时,必须控制出厂水及管网水的氯 仿和四氯化碳浓度。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 40—91
2.1.10 在黄河河道上设置取水与水工构筑物时,应征得河务及有关部门 的同意。
5.9.6 大、中型调蓄水池,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周围土地盐碱化。
6.1.4 处理构筑物排除的泥渣应妥善处置,以免淤积河道,或污染环境。 有条件时应考虑淤灌造田、淤背固堤或其他综合利用措施。
4.0.1 当需要向含藻原水中投加液氯时,必须控制出厂水及管网水的氯 仿和四氯化碳浓度。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 40—91
2.1.10 在黄河河道上设置取水与水工构筑物时,应征得河务及有关部门 的同意。
5.9.6 大、中型调蓄水池,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周围土地盐碱化。
6.1.4 处理构筑物排除的泥渣应妥善处置,以免淤积河道,或污染环境。 有条件时应考虑淤灌造田、淤背固堤或其他综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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