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一般要求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3.1.3 支护桩及腰梁、横撑、锚杆等,必须经过计算,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5.1.2 隧道基坑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以下。
5.1.3 隧道基坑土石方需要爆破时,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报城市主管部门批准,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5.2.1 隧道基坑开挖范围内各种管线,施工前应调查清楚,经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确定拆迁、改移或采取悬吊措施。
6.1.2 盖挖逆筑法施工,必须保持围护墙内土层的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 0.5m以下。
6.1.5 隧道结构围护墙和支承柱,在底板未封闭前,必须验算其承载力和稳定性,必要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7.1. 2 隧道喷锚暗挖施工应充分利用围岩自承作用,开挖后及时施工初期支护结构并适时闭合,当开挖面围岩稳定时间不能满足初期支护结构施工时,应采取预加固措施。
7.2.4 竖井与通道、通道与正洞连接处,应采取加固措施。 

10.1.5路基采用土工布做渗滤和隔离层时,应根据设计选用材料,其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前应平整地基,不得有带尖角的杂物;
  2 铺设应沿长度方向进行;
  3 两幅隔离层应采用焊缝连接。两幅渗滤层搭接,在平面上后幅应压前幅,在斜坡和直墙上应上幅压下幅,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00mm;
  4 铺设完毕后应及时摊铺填料,并在300mm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碾压。

11.1.4 钢筋混凝土高架桥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减少对城市正常生活秩序和交通干扰。
12.2.2 吊顶的吊挂件不得与设备管道及检修通道的吊挂件合用,也不得吊挂在管道或其他设备上。设备管道不得架设在吊顶龙骨上。
19.1.6 消火栓安装位置应正确,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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