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避雷器安装


《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72—97 
11.0.1 采用羊角双间隙避雷器时,安装后的主间隙应为3mm,辅助间隙应为2mm。
11.0.2 采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无间隙避雷器)时,安装前应根据产品使用规定进行复验,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不得使用。
  11.0.5.2 安装后的地线应进行测试,并有记录,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达不到标准时,可增加接地极。
11.0.8 避雷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8.3 避雷器与上、下引线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11.0. 避雷器引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9.1 上引线与馈线、均压线连接时,应牢固可靠;
  11.0.9.3 下引线在电杆上的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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